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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阴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9 11:17 发布单位: 江阴市陆桥实验小学 浏览量: 5664 【公开】

作者:江阴市教育局阅读量:1060发布时间:2016-5-16

   江阴市教育局文件



澄教发201658



关于印发《江阴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教师〔20153和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锡教师〔2015〕3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江阴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阴市教育局

2016年5月4日



江阴市教育局                   2016年5月4日印发


江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教师〔2015〕3号)和无锡市教育局《无锡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锡教师〔2015〕32号)文件精神,我市计划用两年时间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其中2016年完成幼儿园和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2017年完成中学教师的培训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精神及要求,通过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转变教师教学方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加快推进 “三通两平台”建设步伐。

二、培训对象

江阴市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在编在岗教师

三、目标任务

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对全市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开展不少于50学时的专项培训,其中网络学习30学时、校本研修10学时、成果提交10学时,其中网络学习和成果提交两个模块的学习在无锡市教师培训平台中完成,校本研修模块由各校组织全体教师围绕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制定的专题列表,在本校开展活动并上交资料。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掌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发展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的能力,具备主动运用信息技术实现专业自主发展的能力。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创设良好应用环境,推动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四、培训模式

培训分为网络学习、校本研修和成果提交三个部分。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交流结合、网络研修与面授培训结合、培训测评(培训前测评)与发展性测评(培训后测评)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利用无锡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全员注册,结合“无锡市教师培训平台” 开展在线培训,创建集培训、研修、测评、管理、资源共享功能为一体的网络研修社区。其中网络学习和成果提交模块在无锡市教师培训平台中进行,校本研修模块由各校按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并上交资料。

五、课程体系

(一)专题类课程

以省、无锡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为基础,合作共享与自主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无锡市教师培训平台,收集、整理、加工生成性资源,丰富本土化优秀培训资源,满足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能力水平教师的培训需求。

(二)应用类课程

为满足各所学校的校本研修个性化需求,我市将制定不同类型的信息化应用培训主题,各学校根据本校的特点自主选择培训主题,开展不同形式的校本研修活动,并注意收集整理活动相关的照片和文字资料。

(三)整合类课程

2014年1月以后参加过“英特尔未来教育”、“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中小学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和“电教骨干教师培训”以及2014年省级培训通知中确定的11个提升工程创新实验区组织开展的试点培训、微课制作等,且达到50学时要求的,视作已经完成“提升工程”专项培训。未达到50学时的,需继续参加培训,满足培训学时要求。

2014年1月以后参加过无锡市教育局及我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提高培训和暑期教师信息技术类继续教育等培训的教师,可将已修学时转换成“提升工程”对应学时,具体办法见《附件4:2014年和2015年省、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及学分认定说明》

六、工作安排

(一) 开展培训。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小学、幼儿园:2016年4月~5月;中学:2017年4月~5月)

各学校确定一名教师作为“提升工程”校级管理员,参加市级培训,并组织开展校级培训。

(二) 组织学习。完成远程网络学习任务(小学、幼儿园:2016年5月~8月;中学:2017年5月~8月)

学员登录能力提升工程专题网站激活学习账号,参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前测。根据平台前测诊断结果,自主选择网络远程培训课程,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30学时的学习。网址:http://learn.wxjy.com.cn/itup。

(三) 校本研修。开展线下研修和实践操作(小学、幼儿园:2016年5月~10月;中学:2017年5月~10月)

各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在《附件3:校本研修推荐专题目录》中选择相关培训专题,自行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培训学习活动。要求每一位教师围绕学校开展的培训活动主题,撰写一篇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相关论文。各校管理员对本校开展校本研修活动的资料进行整理,将教师论文、学校校本研修活动安排计划、相关照片(每次培训活动至少两张照片)等材料按《附件2:校本研修情况材料汇总》要求整理好,并将压缩文件改名为“**学校校本研修情况材料汇总”,于10月31日前通过公文流转发送至“教育技术室万增林”。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合格的教师将在江苏省教师管理平台中计入10学时。

(四)物化成果。完成培训后测和成果提交(小学、幼儿园:2016年5月~11月;中学:2017年5月~11月)

在完成网络学习和校本研修任务后,各校教师需于2016年11月30日前登录能力提升工程专题网站参加能力提升测评,并在平台中提交研修成果,共计10学时。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教师上传的成果资料进行打分、考核,对出现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五)考核评价。完成合格学员学时认定(小学、幼儿园:2016年11月~12月;中学:2017年11月~12月)

各校应积极组织培训活动的自查工作,督促未及时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尽快完成三个模块的培训工作。我市的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将对各校教师的学习情况、上传的资料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学校进行通报反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个模块50学时培训任务的教师,由市项目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导入江苏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计入学时,学员登录省平台查询和自主打印证书(网址:http://www.jste.net.cn)。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分工

为加强组织管理,我局将成立江阴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指导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技术室。相关科室分工如下:

组织人事科:负责将各校教师的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情况纳入名特优教师考核、职称评定等条例中,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评估考核。

培训管理室:负责培训平台搭建和日常管理、培训报名注册、学时认定、培训经费落实等工作。

教育技术室:负责提升工程实施的技术支撑,负责线下研修和实践操作推荐专题目录的制定以及提交成果和校本研修的考核评估等工作。

(二)经费保障

我局将切实加大提升工程的经费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管理平台建设、专项培训、资源开发、能力测评和成果推广工作。各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培训配套经费,保障活动顺利实施。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年度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提升工程培训经费,为本校教师参加培训及应用信息技术提供条件保障。

八、注意事项

(一)如何免培训认定

2014年1月以后部分教师参加过指定项目培训且达到50学时,则视同完成了本次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即不用参加本次培训;或未满50学时,则需要参加能力提升工程专项培训,补足至50学时。教师是否符合免培训条件,不需要作任何操作,登录到学习网站后台就可以查看到。

(二)如何修改培训人员名单

本次网络学习和成果提交模块是在无锡市教师培训平台中进行,平台用户是从江苏省教师管理平台中导入的,若各校发现教师信息不正确或有遗漏,请先在省教师管理平台中进行修改,然后再将需调整的教师信息(学校、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汇总后通过公文流转发送给培训管理室程勇。

九、学习流程

详见《附件1:能力提升工程学员手册》

十、联系人

教育技术室:万增林 86881510-8008

培训管理室:程勇 86886529-8008

附件1:能力提升工程学员手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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