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中心小学食堂人员管理条例
一、 工作时间及病事假条例
1、 工作日上午6:30到下午13:00为正常工作时间,由于教师早餐时间为6:30—7:30,负责烧早饭的厨师及淘米工需早到。
2、 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作事假一天(薛旭东负责监督)
3、 病事假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才能生效,事假需说明缘由,病假30元一天,事假50元一天。
二、 工作安排条例
1、 严格按照规范做好每日常规工作。
2、 每周五定期巡查教学区域,检查墙壁、天花板是否有蛛网、积尘,如有需组织打扫(划分包干区域,每月轮换)。
3、 在工作时间内无条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以应对紧急事务。
三、 卫生、安全条例
1、 及时上报每日食材质量,不得漏报、瞒报。如有意外,必须在主管领导形成决议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如出现安全事故,将严肃处理漏报、瞒报现象。(蔬菜类由组长上报、荤菜类由厨师长上报)
2、 对于自己负责的卫生包干区域要保证干、净、整、洁。每周五进行大扫除,主要包括:地面清洗、门窗擦洗、餐具消毒保洁、炊事工具消毒整理、清洁工具清洗归类。
四、 工作态度条例
1、 以尽心服务师生为宗旨,微笑服务。
2、 以学校工作为重点,服从学校安排,不得讨价还价。
3、 内部职工间要和谐相处、团结互助,如有矛盾需向主管领导反映。不得做出过激事件,一旦发生将严肃处理。
五、 奖惩条例
1、 漏报、瞒报现象,视情节严重与否处以罚款20—200元不等。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恶劣、影响较坏的,将予以清退。
3、 与他人发生争执,影响团结协作的工作环境,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恶劣、影响较坏的,将予以清退。
4、 年终奖分基础奖、考核奖。考核优秀按照积分排名,前五名为优秀。
六、 招聘、退休条例
1、 向社会公开招聘,经学校总务处考核后方可上岗,经验足、责任心强的可优先录用。
2、 原则上女性职工满60周岁、男性满65周岁需退出岗位,如实际所需,要求留用,学校将另签合同并购买个人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