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是为了促进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前教育,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本条例于2012年1月12日由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对于解决学前教育面临的各种问题有着积极意义,其中的部分章节对于我们一线教师更是有着教育实践层面的指导作用。由此,长泾实验幼儿园于2月27日组织全体教师展开本次学习活动,在金娇园长的带领下,逐条解读《条例》,全面提升教师法律法规及道德意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针对《条例》各项内容,每位教师能做到认真聆听,仔细解读,及时记录,积极反馈自己的思考与感悟,为今后更好的保育教育夯实了基础。
通过本次培训活动,教师对《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有了更深刻的领悟。作为学前教育工作者,我们更应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规范保育教育行为,为幼儿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评论
还能输入140字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