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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 2020-01-02 08:38 发布单位: 江阴市华西实验学校 浏览量: 4118 【公开】

致全体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同学和家长:    

值此2020元旦及寒假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并热切希望您和孩子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有意义的假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重要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19〕62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以下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市范围内东至白屈港河、西至新夏港河、南至澄江街道和夏港街道行政区域南边界、北至长江区域内和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内(东至迎瑞路、南至迎瑞路、西至白屈港、北至芙蓉大道)。上述区域外的以下地点及特殊时段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军事设施保护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商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粮、油、棉等重要物资仓库;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科研单位等场所;山林、芦滩和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中考和高考期间以及市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考、高考期间指考试开始之日的前一日0时至考试结束之日24时。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重大活动保障信息由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发布。

根据上述禁放要求,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市政府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理解、支持市政府禁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全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全市违规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86862599(市应急管理局)或各镇(街道)执法部门;

四、希望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禁放规定,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为江阴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祝同学们学习进步,祝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                 

江阴市华西实验学校

2019年12月30日

 

承 诺 回 执

 

我已阅读《致全体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作为家长我们承诺大力支持响应!

 

班级:_______学生:__________家长签名:________

 

江阴市华西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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