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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校园校务公开

2022年春季学期江阴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发布时间:2022-02-16 14:36 栏目:校务公开 发布单位:江阴高新区长山中心小 点击量:1751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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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20〕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的通知》(澄政规发〔2018〕1号)、《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澄教发〔2018〕93号、澄财教〔2018〕19号)、《关于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的通知》(澄政办发(2011)50号)和《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锡教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对可以认定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或一般困难对象之一的在籍在校学生,按照不同标准给予资助。

    (一)特别困难学生:

 1.孤儿(具备民政部门开具的供养证明);

2.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3.低保家庭子女;

4.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5.残疾儿童少年(具备《残疾人证》);

6.患重病困境儿童(学生);

7. 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子女(提供医院就诊病历证明);

8.革命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具备民政、公安、军分区等部门证明)。

  (二)比较困难学生:

1. 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

2. 政府支出型深度救助的家庭子女;

3. 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儿童(学生);

4.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以上、1.5倍以下的学生(即学生家庭月人均收入在1060元至1590元(含1590元))

(三)一般困难学生:

1.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1.5倍以上、2倍以下的学生(即学生家庭月人均收入在1590元至2120元(含2120元));

2.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



02

资助标准







1.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在校午餐费、发放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学期750元、初中1000 元)

 2.比较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学期6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750元)。

    3.一般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



03

信息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如需要资助,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申请资助,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对信息进行严格查验,如发现填报信息虚假,将取消申请人受助资格。对于资助系统未核实出并申请认定“特别困难的学生,需将相应证件扫描并上传申请平台。(平台申请2022.2.11-3.11

 2、学校审核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小组调查走访后在申请平台中对申报资助学生进行困难认定审核。

  3、江阴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复核查验

  4、发放经费。学生资助经费财政拨付到账后,学校将以银行打卡的方式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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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如果您关于资助政策有任何疑问,可向老师、学校或江阴市教育信息化和装备管理服务中心(江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询问;还可关注“无锡教育”、“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获得更多资助信息。家长注意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当遇到要求银行或手机转账的通知时务必认真核实。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的孩子未来健康成长、充满阳光!



江阴高新区长山中心小学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2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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