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市教师发展中心党委、局机关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根据《江阴市教育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意见》(澄教工委〔2021〕8号),现就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标准、压实工作责任、务实工作作风,加强实践活动中的工作统筹、信息报送、台账管理、宣传引导,更好推动实践互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切实帮助解决好身边师生、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检验实践活动成效。激励全体党员干部、广大师生群众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滋养、感悟思想伟力、厚植为民情怀、凝聚强大动力,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续好篇,为“办更有格局的优质教育”开好局。
二、推进事项
1.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的17项重点项目每周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包括总体推进情况、重点备案项目进展、经验做法推荐);
2.各级各类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深入一线察实情、聚焦问题出实招、立足本职办实事,组织开展各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活动开展、经验做法、工作机制、工作成效等相关情况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每月上报一次。
三、工作要求
1.完善例会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例会,及时梳理项目推进情况,掌握工作进度,了解矛盾问题,抓好工作部署。
2.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党组织积极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要将办实事与广大党员开展志愿活动有机结合,号召广大党员结合岗位职责、发挥专业特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好志愿服务。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党员教师示范,努力形成全市教育系统聚焦聚力、积极行动、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
3.务求工作实效。要持续深入基层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切实解决好基层急、难、愁、盼的问题。要积极创新工作内容、形式和方法,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特色资源、人才队伍、载体平台等优势,既立足当前解决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形成长效机制。
中共江阴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