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菁校园通知公告

关于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的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21-12-31 09:40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江阴市新桥实验幼儿园 点击量:1982 【公开】

尊敬的家长朋友:

当前,我市落实“双减”的各项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双减”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您的理解和支持!为共同营造健康教育生态,市教育局温馨提醒:

一、 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督促孩子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睡眠时间,遵循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塑造孩子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和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

二、 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工作日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培训费用;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三、 选择培训机构前做到“三看一签”:一看是否有办学许可证,二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三看培训内容与收费是否与公示内容一致,四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国家统一格式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 年修订版),约定培训内容、时间、费用及退费等相关事宜。

四、 目前全市部分学科类培训机构还处在消课阶段,请家长积极配合消课。从现在起到各地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准予招生的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名单之前,任何机构不得新开班、招新生、新收费,家长不要新报名、新缴费参加学科类(语言类)校外培训。家长要充分认识“一对一”“一对多”“众筹私教”等“地下”违规培训以及无证办学机构带来的巨大疫情防控风险和安全、资金风险,自觉抵制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和非法培训机构。

五、 从新一轮招生开始,我市将对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施预收费资金监管。为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今后家长请通过规定的方式和路径缴纳培训费用,切勿以交现金、微信转账或银行转账至机构指定的其他账户等方式缴费。同时请索要收费票据,收费票据印章必须和办学机构名称一致。

为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欢迎家长们共同监督。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或咨询相关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江阴市教育局 86862219

  

                                                                           江阴市教育局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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