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高新区实验中学

学校概况通知公告

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30 10:00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江阴高新区实验中学 点击量:1980 【公开】

各学校:

根据《江阴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澄发〔202224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现提出2022高新区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招生制度

1.依法规范招生。落实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相关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严格管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测评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划片招生与统筹调配相结合公办学校对本地户籍学生继续实行划片招生,新市民新生由高新区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调配。通过划片招生与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各学校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口及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材料等。

3. 预登记制度。适龄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信息网上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及办理预报名手续,现场验证合格发放入学通知书。

4. 预防接种查验制度。7- 8月,家长携入学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补证、补种。

二、登记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拟20229月在高新区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家长,应自行登录最江阴”APP江阴市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完成新生信息网上登记,并凭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现场核验信息提示,于规定时间前往相应学校现场验证。疫情期间,各学校须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测温、扫码、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现场验证人员不聚集、戴口罩,家长应做好必要的自我防护措施。

1.登记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591日至20168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教育科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2.现场验证时间

( 79日前各校通过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发送现场核验提示信息。)

20227 910

上午8 : 30—11 : 00,下午1 : 30—5 : 00

3.现场验证地点

高新区中小学

4.现场验证材料

1本地新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等。

2新市民新生:户口簿、劳动合同(含一年工资流水单)或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凭证)社保凭条、居住证(租房者提供租房协议)、房产证(有房产的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等

5本地新生施教区划分范围说明

2022年,高新区公办小学、中学施教区按照往年划定的区域,基本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高新区实验小学:东外环路以西、澄张路以北区域(含星河国际、创智天地)

山观实验小学:长山大道以东、澄张路以南的原山观区域;

长山中心小学:东外环路以东、澄张路以北的原长山区域;

金童中心小学:东外环路以东、澄张路以南、长山大道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

高新区实验中学:东至张家港界、南至云亭界、西至白屈港、北至澄张路的高新区辖区区域;

长山中学:东至张家港界、南至澄张路、北至长江、东至白屈港的区域,以及白屈港以西的高新区辖区范围(其中,滨江、杨市、锦隆等3个社区房户一致者可申请就读江阴一中)。

6关于新市民新生核验的具体说明

在新生预登记系统中大数据比对审核通过的新市民新生(父母社保缴纳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父母租房居住的,到劳动社保缴纳地乡镇、街道办理登记;父母持有独立房产证的,到房产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登记)

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新市民新生不划分施教区,根据各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

家长在收到学校现场验证通知后,备齐相关查验资料,于规定时间经学校现场验证通过的,方可认为审核合格,可办理正式入学登记注册手续。

以上各情形中: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领到房产证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商业用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共有房产仅指新生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共有房产情形。

三、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按照规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通过告家长书、校讯通、张贴宣传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的收费政策规定,切实强化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禁止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除经市物价部门核准的代办性、服务性收费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残疾人子女应适当减免收费。

3.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氛围,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四、特别提醒

1、各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并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未在规定时间前往相应学校现场验证的,视为放弃学位。

3、具有本地户籍的学生申请插班就读高新区中小学校,教卫文体核验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予以登记统筹安排入学,不划分施教区。

4、非江阴市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须凭本地户籍证明到教卫文体科登记后,在最江阴新生入学平台上报名。

5、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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