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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泾第二中学食堂行政领导陪餐制度

发布时间: 2023-10-31 08:02 发布单位: 江阴市长泾第二中学 浏览量: 757 【公开】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速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为了规范日常管理。速一步完以校长为第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堂饭菜质量。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省等有关食品安全文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中层以上行政领导轮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总务处为餐工作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值班行政当天在学生餐厅进行随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办公室存档案。保证每餐次有一名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每学期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次数15次以上,各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

3、学校每学期陪餐安排表,开学初印发,并在校园网、公示栏等明显位置公

4、陪餐人员应做到和学生同区域同桌就餐,不得专门安排区域,座位在学生餐厅内部相对固定。

5、陪餐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对当天食堂采购原辅材料、环境卫生、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适当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陪餐记录。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学校总务后勤部门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7、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陪餐工作管理部门报告,并另找时间补足。如条件许可,可与其他人员调换陪餐时间。

9、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10、本制度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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