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大会提纲
时间:2023.4.23 地点:5号楼报告厅
议程:
一、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薛校)
二、《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周辰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9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亮点一: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亮点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亮点三: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亮点四: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亮点五: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亮点六: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三、学校开展反诈宣防“心盾2023”专项行动部署(周辰龙)
为坚决有效遏制全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反诈宣传,切实增强师生员工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根据江阴市反诈宣防“心盾2023”专项行动工作统一部署,学校开展反诈宣防“心盾2023”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
二、活动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全面落实“七个一”措施,即:营造一个无诈校园建设氛围、制作发放一份防诈学习资料、开设一期反诈专题课(活动)、组织一次反诈测试、装好一个反诈APP、成立一支反诈宣防志愿者队伍、用好一个平台。
1、营造一个无诈校园建设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校园网显著位置开辟一个反诈宣传专栏,利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校园宣传栏等方式,全时段推动防诈反诈宣防知识。要把“无诈校园”建设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实行长期性规划和常态化管理,与学校其他安全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有重点、有力度地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争创“无诈校园”。
2、制作发放一份防诈学习资料。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内容,制作一份防诈学习资料或防诈学习视频,发放给每一位师生员工,实现发放全覆盖。
3、开设一期反诈专题课(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视频、音频和海报材料,每个月定期会同属地公安机关开展反诈宣传专题教育。结合校内开展的多种活动开展反诈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提升反诈意识。
4、组织一次反诈测试。各学校、幼儿园要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诈测试并覆盖到所有师生及教职员工,确保教职员工和学生人人受教,人人重视。
5、装好一个反诈APP。各学校、幼儿园要督促指导本校教职员工和职校技校学生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熟练使用。
6、成立一支反诈宣防志愿者队伍。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动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党员和家长代表组织反诈志愿者队伍,每个学校按照学校规模成立一支3-5人的反诈防诈宣讲员队伍,积极配合属地派出所开展反诈宣传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请将《反诈防诈宣讲员名单》于4月28日前通过公文流转报教育局安监科(徐刚)。
7、用好一个平台。各学校、幼儿园要用好家校联系群平台、班级群、教师群,每旬发布一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信息,对学生家长进行防诈和反诈宣传。在招生季、开学季等特殊时间节点加大宣传预警力度,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要全面深化校园反诈宣传,让师生员工及其家长“看得见、听得到、记得住、识得清”,营造“全民反诈”的宣传氛围。
四、2023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部署(周辰龙)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认真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今年的“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就学校开展2023年“防灾减灾日”和主题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二、积极组织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三、深入进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五、五、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润心”行动专题会议(李刚)
六、教师政治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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