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别困难学生:
(1)减免在校午餐费:补助标准为8元/生/天。对认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开学时应一律直接免收午餐费,不得采用先收再退的方式。
(2)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750元/生/学期、初中1000元/生/学期
2. 比较困难学生:
按照小学600元/生/学期、初中750元/生/学期的标准提供生活补助。
3.一般困难学生:
按照小学500元/生/学期、初中625元/生/学期的标准提供生活补助。
对资助系统核实的并提出资助申请的特殊困难学生需认定为特别困难,并按照最高档次标准予以资助。从本学期起,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课后服务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