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阴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澄教发〔2023〕62号)以及《无锡市教育局关于优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通知》(锡教发〔2023〕5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结合我校初一新生现场核验工作实际,特提出现场核验公告:
一、招生制度
1.依法规范招生。落实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相关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严格管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测评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划片招生与统筹调配相结合。公办学校对本地户籍学生继续实行划片招生,新市民新生由高新区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调配。通过划片招生与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明确施教区范围、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材料等。
3. 预登记制度。适龄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信息网上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及办理预报名手续,现场验证合格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登记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拟于2023年9月在高新区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家长,应自行登录“最江阴”APP江阴市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完成新生信息网上登记,并凭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现场核验信息提示,于规定时间前往相应学校现场验证。
1.登记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2.本地新生施教区划分范围说明
高新区实验中学:张家港界以西、云亭界以北、白屈港以东、澄张路以南的高新区辖区区域。
3.关于新市民新生核验的具体说明
在新生预登记系统中大数据比对审核通过的新市民新生(父母社保缴纳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父母租房居住的,到劳动社保缴纳地乡镇、街道办理登记;父母持有独立房产证的,到房产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登记)。
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新市民新生不划分服务区,根据各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
家长在收到学校现场验证通知后,备齐相关查验资料,于规定时间经学校现场验证通过的,方可认为审核合格,可办理正式入学登记注册手续。
以上各情形中:①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领到房产证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②商业用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③共有房产仅指新生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共有房产情形。
查验时间
7 月 4日前,学校通过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发送现场核验提示信息。
2023年7月15日
上午8 : 00—11 : 00,下午1 : 30—4 :30。
查验地点
江阴高新区实验中学(龙泉路50号) 1号教学楼底楼教室
查验材料
一、根据江阴市教育局文件要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地新生
①.户口簿原件(各页内容齐全)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
③.小学生毕业登记表原件等。
2.新市民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各页内容齐全)
②.劳动合同(含一年单位盖章的工资流水单)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含纳税凭证)
③.社保凭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缴纳在我市的社保均认可,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不少于9个月,单位或个人缴纳均可);
④.居住证(取得居住证时间在入学当年 6 月 30 日前连续满 6 个月,租房者提供租房协议)、房产证(有房产的提供)
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提醒:所有审核材料建议家长用拉链文件袋装好,避免丢失。
查验流程
1.根据收到的短信时间,带好黑色水笔及所有核验材料到高新区实验中学北校门(龙泉路50号)排队,按照学校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行;
2.进校门后到教学楼底楼领表处领取《审核表》《承诺书》,黑色水笔填写;《审核表》只需填写最上面四行,详见下面表格样表蓝色字体部分。
3.填完后带好两张表格、所有审核材料,领取的取号单到相应教室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领取《录取通知书》和假期自主学习资料。
5.量校服、自愿购买必读书目等。
特别提醒
1. 考虑夏季炎热天气等因素,每位新生限一位家长(父亲或母亲)到校现场核验,不带孩子来校。请自备黑色水笔。
2.天气炎热,为避免人员扎堆导致验证等候时间过长,我校实行分批验证,请一名家长(学生无需到校)提前安排好工作,按照短信通知时间来校核验。有序安静排队等候核验,家长车辆一律不进校园。
3. 家长递交的现场核验材料请务必属实,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务必按时到校进行核验,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江阴高新区实验中学
2023年6月26日
2023年江阴市新市民子女新生入学现场审核表
申请学校 | 江阴高新区实验中学 | 申请年级 | 初一 |
学生姓名 |
| 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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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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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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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场审核情况 | 社保情况 | 1. 劳动合同 (有、无) 2. 工资流水单 (有、无) 3. 营业执照 (有、无) 4.社保缴费证明 (有、无) |
居住情况 | (填写是否符合) | 计划生育 | (填写是否符合) |
综合意见 | (此处由组长填写,说明符合入学条件、不符合入学条件、待实地调查) |
初审人签名 复审人签名 组长签名 |
实地审核 情况 | 实地调查情况描述 |
| 调查人员1签名: 调查人员2签名: |
教务处 意见 | (此处由教务主任填写,明确录取、不能录取意见) |
教务主任签名 分管校长签名 校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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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一人一档,用A4纸打印。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社保交费证明原件请附在本表后面并装订,以备上级部门核查(下学期开学调研进行核查)。居住证信息在系统中不完整(不足规定时间)可以凭公安部门证明通过审核。
承 诺 书
学校(幼儿园):
本人承诺如下:
我孩子 (姓名)在 江阴高新区实验中学 学校(幼儿园)就读期间,孩子父母中双方或一方在江阴继续工作并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孩子父母双方均因工作变动不能在本市继续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孩子随父母工作地变更办理转学手续。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引发的相关问题,由本人独自承担,与学校(幼儿园)无关。
承诺人:
年 月 日